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3-11 11:40:44 查看次数:466 次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025年工作要点》,经征求第五届工作委员会意见建议,通过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现印发实施。
附件:《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025年工作要点》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总书记赋予湖北的新使命、新定位,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稳步推动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协会党支部将引导全省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和人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2025年全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稳预期、强信心,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引领全行业精准服务于我省自然资源领域中心任务,更好地服务于湖北省支点建设战略。
(一)抓好理论学习。在全行业继续推进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活动,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行业发展。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省委社会工作部要求,摸清会员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学习情况,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工作任务。
(三)发挥党建联盟优势。与共建单位联合开展行业党建及主题党日活动。
(四)积极参与统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要求,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号召更多会员参与相关公益活动。
(五)做好行业统战工作。根据省委统战部要求,做好行业统战工作。
二、做好行政委托事项
(一)《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宣贯。结合“法治宣教”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计划,配合做好部省两级《规范》的培训解读,并督促会员严格执行《规范》。
(二)完成机构备案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全省土地估价机构的初始、变更备案等系列工作,按照《规范》要求部署开展分公司备案,引导会员依法执业。
(三)配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协助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对备案机构和人员的随机检查,按照自然资办发〔2024〕54号部署,对2017年至2025年备案函开展集中清理。
(四)做好电子化备案系统管理与服务。依托行业备案系统在行业数据分析、信息查询、行业监管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撑,关注AI在行业技术提升和创新中的运用。
(五)做好省中介超市后台核验。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在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相关工作。
(六)配合做好考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湖北考区相关工作。
(七)提供技术支撑。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投诉信访件的调查及技术审查,以及各级法院的涉执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等。
三、持续优化会员服务
(一)反映行业诉求。以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和《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为背景,广泛开展行业调研座谈,了解会员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和行业共性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开展行业研讨。关注盘活存量、处置闲置、土地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新政新规和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等级价格评估新技术新规则,适时召开行业研讨会,发布技术指引,助力会员企业拓展新业务;以“第九届全国大学生不动产估价技能大赛”将在汉举办为契机,组织相关行业研讨活动。
(三)创新培训形式。发挥湖北科教大省的优势,与相关高校联合开班,推动产学研协同;征集部级、外省、省内专家课件择优开展线上培训;建立健全按战略管理层、专业技术层、操作执行层分类分层培训机制。
(四)团体标准建设。为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2025年协会将启动团体标准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在充分听取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选取一两项相对成熟的技术标准,完成从研制、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系列工作。
(五)实施行业惩戒。对执业检查、投诉信访、监督检查、问题移送发现的不合格报告的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组织诫勉谈话、面对面答疑,并依法实施行业自律惩戒。
(六)推动行业自律信用化发展。依法做好会员信用档案采集、归档、分析、汇总等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评估会员信用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省信用办、自然资源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托湖北省评估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联动协调机制,推动信用信息跨行业共享。
(七)系统化建设。对现有协会服务平台进行整合、规划与构建,优化服务功能,自主开发土地估价报告评审等系统,实现备案与评审两条线,提高评审效率,完善对全省备案机构和外省分公司全覆盖检查,提高协会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程度。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