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报第四届理事、监事单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5 15:04:16 查看次数:3088 次
鄂土协发[2017]0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章程》,经11月10日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定《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现就申报新一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单位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第四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单位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筹备委员会推荐,三届八次理事会(筹备会议)审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土地评估、不动产登记代理会员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为协会会员单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土地评估或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经营业绩优,社会形象佳,企业信用好,在一定区域具有行业代表性;
3、具有熟悉行业情况,热心协会工作,能够较好履职的专业人才。
三.推荐原则
将着重推荐创新能力强,支持协会工作,能够为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会员单位进入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单位申报表》,于12月5日前加盖公章扫描至省协会,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027-87250659—602
联 系 人:余 杰
电子邮箱:270644795@qq.com
附表: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单位申报表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