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016-2017年课题申报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8-04 08:47:16 查看次数:3636 次
鄂土协发[2016]08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会员单位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做好行业自律,鼓励和支持行业课题研究,促进行业技术、行业管理、行业服务创新和发展,我会拟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2016年,课题申报工作由省协会专家委员会会同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共同组织,本年度申报的课题,将于2017年底组织验收。
二、课题研究方向
课题申报将重点围绕目前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省协会鼓励会员单位按需自拟方向,自筹经费进行研究。重点方向如下:
1.土地评估行业自律管理
《资产评估法》出台后,国土资源部将组织制定土地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省内土地评估行业如何依法自律;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如何备案,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省内行业自律规范性文件如何与之配套修改;如何依法修订省内执业行为准则和行业处罚办法;如何理顺省内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相互关系;如何建立与省内其他评估类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如何根据《资产评估法》完善会员单位评估档案管理和职业风险管控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自律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中的规定,土地登记代理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指界、地籍和房屋、林木等调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代理工作。省协会更名后,如何吸纳不动产登记代理会员,如何实现自律管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适用,以及省内不动产登记代理的操作标准及收费情况等;
3.土地评估收费指引
2015年,省协会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32号)要求,召开了相关座谈会,会后印发了《土地评估收费专题座谈会纪要》(鄂土协发[2015]05号)。考虑到纪要的约束力较弱,也是应会员单位要求,希望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兄弟协会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就土地评估专项技术服务收费问题提出自律指导意见,以规范土地评估收费行为,适应有关部门招标土地评估和相关技术服务项目需要;
4.省协会网站改版
省协会网站自2005年开通以来,已运行11年,一些功能模块已经不能满足现有行业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为顺应我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行业合并管理的实际需要,特设定此研究方向,主要是希望通过课题研究,充分了解会员需要,对改版后网站框架结构体系、模块设计、界面展示、服务功能等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形成改版方案,更务实更贴合会员需要来完成网站改版工作,切实提高行业协会信息化服务水平;
5.估价技术理论及实践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有偿使用的用途、权利等日趋多样化,比如现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提到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用地、地役权、地上空间权评估、地下空间权等,此类土地估价业务有的存在实务难点,有的属于特殊标的物,对其进行估价技术理论方法、实证研究,形成相应的估价思路及技术路线。比如中估协《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在试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等;
6.修订土地估价报告评审细则
2010年,为提高报告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统一性、可操作性,根据中估协《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标准》,省协会制定了《湖北省土地估价报告评分细则》和《湖北省土地估价方法评分细则》,已适用6年,其间新的规程的出台,评估技术的更新,备案系统在线评审的新要求等,迫切需要对以往的评分细则进行修订,以适应行业执业质量管理的需要;
7.新业务专项研究
近年来,会员单位的业务逐步由传统业务向土地评估为依托的咨询业务发生转变,比如土地市场分析、土地功能定位、土地规划、可研方案编制等,研究各个领域的技术路线,形成各自的实务操作指引,促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及行业的多元化发展;
8.其他研究方向
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如内部质量管控,内部培训机制建设,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人才培养,行业文化建设,如何扩大行业影响力等研究方向。
三、课题立项及管理
1.课题立项
由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课题研究方向,确定项目名称,自愿申报。申报课题经协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列入《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016-2017年度课题计划》,列入计划的课题,可以“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立项课题”名义进行宣传。
2.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需填写完成《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课题申报报告》。
3.课题验收
列入计划的课题验收在省内课题管理办法出台前,将参照《关于印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课题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中估协发〔2012〕43号)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经费(如专家费、会议费、印刷费等)由省协会支出,课题验收经费列入省协会2017年预算,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4.经费补贴
对行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课题,验收合格后,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适当补贴研究经费,其中1、2、4、6项研究方向优先考虑。
5.申报方式
请于2016年9月10日之前填写完成《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课题申报报告》,加盖会员单位公章后快递至省协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966945664@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A座
1206室
附: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课题申报报告》(省协会工作群下载)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