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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协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汉召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26 21:29:38 查看次数:2628 次

 

7月22日,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汉召开,会议由宋生华会长主持,副会长张伯祖、马小军、刘树明和常务理事共18名出席了会议,协会秘书处周晓莺秘书长列席了会议,现就会议纪要如下:

一.宋生华会长指出,本次常务理事会是省协会做为全省第一批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改选和负责人变更工作,调整为真正的会员自律以来的第一次会议,面对这一大的转变,省协会将严格按照章程和内部议事规则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由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的集体决策,由秘书处集体执行的运行机制。

二.会议就《资产评估法》出台后对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宋生华会长发言指出:《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是多部委多行业相互妥协的结果,是当前背景下的最大公约数,属于阶段性成果,协会与各常务理事应深入研究与探讨《资产评估法》出台对于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影响和变化,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做好准备和应对工作,同时就评估业务分类,评估专业人员的分类,土地评估师的法定地位,评估专业人员的禁止行为及执业限定,评估公司的备案制,评估公司的风险和责任赔偿的界定,评估档案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交流。

三.会议听取张伯祖副会长就省协会7月会长办公会情况和2016年度全省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方案的通报,马小军副会长就2016年度湖北考核点专业考核方案与2016年度全省土地估价行业资信评定工作方案的通报,周晓莺秘书长就2016年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年度考评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省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与2016—2017年省协会课题申报工作方案的通报,进一步听取与会常务理事意见后,由秘书处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四.会议充分听取了与会常务理事就2016年新申请入会土地评估机构与《湖北省土地(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办法(暂行)》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议事规则提交会议审议。

1.对于6家评估机构入会,经举手表决,一名常务理事弃权,17名同意,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议通过。

2.根据建议在《湖北省土地(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办法(暂行)》中的登记条件增加“三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缴费证明)一项后,经18名常务理事举手表决,全票同意通过。

五.与会于常务理事畅所欲言,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认为本次会议准备充分,各项工作方案细致周详,内容安排紧贴新近政策热点,希望协会立足过去的平台,积极开展《资产评估法》在县市的宣传力度,加强地市州调研交流活动,加强与各省同行和省内不同行业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为今后行业建设及协会更好的提供服务做好准备。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宋生华会长指出,协会将认真开展《资产评估法》的研究和分析,引导机构整合重组,积极开展法定业务,就提出的报告备案程序繁琐,备案key仅一个等问题,省协会将积极与中估协沟通联系,反映问题;就提出的继续教育授课方式等问题,协会将考虑采用云平台等分享方式,方便会员单位学习借鉴,也欢迎各常务理事和会员单位随时交流。

    最后,就协会近期内务,宋生华会长谈了三点,一是协会的公车,购置年限较长,使用成本较高,将走市场化程序拍卖处置,以节约协会运行成本;二是协会会长办公室,将在尽可能节约的情况下,经适当改造,办成“会员之家”,方便会员办事交流,使协会真正成为会员单位的“娘家”;三是就协会经费使用,将主要用于会员服务,会长和副会长要更多地为协会工作提供方便和支持。

 

 

 

                        2016年7月22日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