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开展全省土地评估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1-06 18:35:29 查看次数:2112 次
鄂土协发[2019]1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号),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开发利用处委托,拟定于11月启动全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检查,现就自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形式
监督检查以机构全面自查和行政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对象为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
行政随机抽查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二、 自查内容
根据《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第九条中列明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和土地估价机构执业行为进行自查自纠,2019年重点为评估机构虚假备案、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挂靠、土地评估专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从事业务、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报告、非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签署业务报告等情况。
三、 自查时间
各自查机构请于11月16日前向省协会提供自查自纠表,确实存在重点检查涉及情形的,请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与自查自纠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时发送至752745413@qq.com,实地检查另行通知。
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务必按时提交,以免被纳入随机检查重点对象。
四、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