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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土地估价行业执业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0-23 14:42:37 查看次数:2638 次

鄂土协发[2018]12

     为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监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1031)要求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委托,拟定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展全省土地估价行业执业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执业检查采取自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自查对象为全省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实地检查对象为2017-2018年度新备案土地估价机构,以及历年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不合格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备案机构基本情况;

2.备案评估师基本情况;

3.备案机构土地估价业绩及报告备案情况;

4.备案机构土地估价质量管理及档案管理情况

5.备案机构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情况;

6.备案机构及估价师是否存在违反《资产评估法》情形。

以上1.2.3项主要检查备案机构实际情况是否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三.检查时间

各自查机构请于11月28日前向省协会提交自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时发送至752745413qq.com。实地抽查时间对象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希望全省土地估价机构以执业大检查为契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对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和评估程序的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土地机构自身建设和和抗风险能力,有效规范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协会将汇总情况,对各备案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将综合评估结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检查中若发现未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开展土地估价业务的,以及未按要求实施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的机构,将及时上报,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830535-602

人:余  杰    俞  蓉

联系邮箱:752745413qq.com

附:2018年备案土地估价机构自查表(工作群直接下载)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