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备案号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12 13:00:59 查看次数:2767 次
各评估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要求,受国土资源厅委托,我会专家委员会即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
根据《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关于抽查和评审土地估价报告的通知》(鄂土协发[2018]09号),此次报告抽查对象为在我省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及在我省执业的外省备案分支机构,实现全覆盖(名单附后)。
此次报告评审依托“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进行系统评审,评审结论将直接应用于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及行业评价等工作,为促使各会员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报告评审工作,本次评审采取自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机构先自报4份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已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协会专家委员会在自报基础上抽取两份提交系统评审,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如下事项:
1.请各会员机构提交报告编号前,认真核对已备案报告是否上传完整,估价报告、技术报告、附件是否齐全,评审过程中将不再通知补充提交或查阅纸质材料,直接视情况依据评审规则一票否决或降等处理;
2.请各土地评估机构于6月30日前及时报送至指定邮箱。未按时报送的将由系统自动随机抽取。
3.不在待查机构名单的,请及时联系省协会。
4.新机构尚未备案报告的,将于年末再组织抽查。
联系人:俞 蓉 陈科羽
电 话:87830535-602
邮 箱:496181982@qq.com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 附1:待查土地估价机构名单.docx
- 附2:报告抽查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