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执业新增、转移办理流程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15 14:49:30 查看次数:10991 次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土地估价机构的执业评估师发生变更的(新增,删除),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陆备案系统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信息。
在备案系统的变更信息核验完成之后,需在中估协和省协会网站上提交估价师变更信息,以最终完成估价师转移的变更。
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土地估价师新申请执业登记的
(一)土地估价师如已在原先机构备案的,需由原先机构在备案系统中提交估价师转出的变更申请,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变更信息的核验。
之后,由转入机构在备案系统中提交估价师转入的变更申请,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变更信息的核验。
(二)备案变更信息核验完成之后,登陆“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网址:http://hbreva.org.cn/)
1、在“专项服务”专区选择“会员登陆”
2、输入帐户名,密码
3、移出土地估价师,在“执业人员管理”栏目中将估价师点“移除”。
4、新增执业人员,点击“新增执业人员”,录入需转移到本机构的估价师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添加”按钮提交申请。
若该名估价师在其他机构执业,则需其他机构先将其移出。
若搜索不到该估价师信息,则点击右上角“+新增人员”,录入估价师信息提交。
变更提交后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审核。
(三)登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综合服务平台”
1、输入证书号、密码
2、进入界面
3、填写新增或者转移登记申请表
4、填写完毕保存提交后在线打印,转入机构盖公章,盖章后表格扫描按提示上传,中估协后台会根据备案系统情况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