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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8+1”城市圈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8-16 15:07:28 查看次数:2211 次

鄂土协发〔2010〕07号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2010年5月24日,湖北土地估价师协会举办了《“8+1”城市圈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共同探讨研究全省机构间联合与协作的相关问题。武汉市内全国范围执业机构以及“8+1”城市圈相关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共27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希望全省各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携起手来,切实加强机构间联合与协作,共同营造土地评估规范、和谐执业环境,稳步推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8+1”城市圈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纪要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8+1”城市圈土地评估机构 负责人座谈会纪要


  为进一步推动土地评估机构间联合与协作,促进行业规范、和谐发展,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称“省估协”)于五月二十四在武昌区紫阳湖宾馆召开了武汉市“8+1”城市圈相关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会议由省估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娄人英主持,韩永会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常务副会长方国成、副会长马小军,以及相关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27人到会并发言。 
  座谈会上,各相关机构负责人各抒己见,建言献策,纷纷交流了自身业务拓展和跨地区执业方面的情况,共同分析了行业内机构间协作双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如何推动全省土地评估机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有序竞争、和谐发展达成初步共识,现就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构间联合协作的重要意义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清理整顿不断深入和土地评估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省原隶属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评估机构大部分完成脱钩改制,自主执业、自我定位、自谋发展。一些以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和会计等业务为主业的机构也开始兼营土地评估业务。大机构与中小评估机构的竞争、专营机构和兼营机构的竞争、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机构间的竞争日益凸现,各类机构在发展模式、功能定位、业务专长等方面也大多处于不断探索和创新阶段。加快不同机构间的联合与协作,对于全面提高行业的生存和创新能力,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机构间联合与协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各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建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互相开放、相互信任、互利共赢的观念,清醒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合作与竞争无所不在,没有合作就不能发展。尤其是县市的土地评估机构,更需要加强地区与地区、机构与机构间的交流、合作,以适应市场,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其次,加强机构间联合与协作是提升土地评估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必然选择。机构间的联合与协作可以集合不同机构间包括技术、资金、管理、市场营销、人才在内的多种多样的支持服务,尽快地整合各方面资源,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只有广泛开展与其它机构的联合与协作,才能快速地提供全面、全程的优质服务,提高土地评估机构的效能。 
 

  第三,加强机构间联合与协作是改善执业环境,打破地区壁垒,实现良性竞争的有效途径。当前,机构异地执业一方面面临行政登记备案难,相关地价信息搜集和查询难等困难,另一方面,确实也存在对当地市场缺乏了解,承揽业务不尽合规的现状。加强机构间联合与协作有利于信息的全面收集与利用,提高基础数据的可信度,有利于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建立“合作、双赢”,“开放、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二、加强全省机构间联合与协作的目标与内容

  在遵循法制要求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土地评估机构要结合自身情况,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积极开展机构间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的联合与协作。不同执业范围机构可以共同探索土地评估行业合作与发展的模式、途径和方法,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形成不同规模土地评估机构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格局。 
 

  一是大力倡导大型土地评估机构走规模化、品牌化、跨区域发展之路。应该鼓励大型机构通过强强联合、强弱联合,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联合协作,实现快速发展。培育一批在人才、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省内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代表我省土地评估执业水平,体现我省行业形象的大型土地评估机构。 
 

  二是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机构重组联合,走做大做强做优之路。应该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土地评估机构采取自愿整合、重组联合等多种科学有效的形式进行强强联合,发展成为规模较大、执业水平较高的大型机构。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土地评估机构重组联合,成为中型土地评估机构,提高为市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扩大中型土地评估机构数量,积极促进中型土地评估机构健康发展。 
 

  三是引导小型土地评估机构规范发展,走做精做专做特之路。一些县市土地评估机构规模较小,业务范围和资质均比较单一。这些机构要突出服务特色,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使小型机构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县区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形成“大、中、小”土地评估机构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三、有效发挥协会在推动机构间联合与协作上的作用

  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引导、协调、监管和服务的作用,为土地评估机构的联合与协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积极与政府各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争取支持,扩大行业影响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创造良好执业环境。要切实打破制约土地评估机构发展的行政壁垒、行业限制和地方保护,积极做好同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严防商业贿赂、二次准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评估收费制度的改革,加强对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为评估执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是推动行业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全省土地评估机构的信息化平台,使同行间能充分了解各机构的执业范围、资质情况、资信等级、地域及技术优势等信息,方便依据不同项目特点及需求自主选择合作机构。推动全省地价信息公开,共建全省可共享的基准地价文献查询平台。帮助执业土地估价师及时掌握最新地价信息,提高土地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度。 
 

  三是规范异地执业行为。根据现行有效的行业管理规定,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可设立分支机构,可异地主动承揽业务,以总机构名义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总机构应当规范分支机构业务承揽方式、执业流程。非全国执业机构异地执业,可根据评估项目需要主动联系当地机构,积极寻求合作,推广联合评估机制,在自愿,平等,利益共享的前提下共同完成评估项目。当地机构应给予相应的支持与配合,协助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土地评估机构在工商注册地以外市、县执业的,应当符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当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行业协会要继续以“服务于会员”为宗旨,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新兴市场的研究,加快基础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引导土地评估机构拓展新业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集体土地流转、土地收购储备及一级土地开发策划等新型评估业务的推广和行业管理与建设的宣传,为评估机构联合与协作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