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师与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学习报名
学时要求
根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武汉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3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详情见本通知附件。
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筑装饰、给排水、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 、风景园林(含景观设计) 、市政道路(桥梁) 、工程勘察(测量) 、城乡规划、白蚁防治、岩土工程、燃气工程、建筑机械、暖通工程、建筑材料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
报告说明
一般公需科目培训采用在线网络培训的方式,可登陆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按照具体提示报名学习,按规定参加考试。
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由建校组织培训考试,请登录对应域名报名。对可认定的部分专业科目学时, 参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认定条件请咨询武汉市住建委职改办 , 电话89987082。
课题选择说明
必修模块一(专业科目8学时+行业公需16学时) 选修模块一(专业科目16学时)
必修模块二(专业科目16学时+行业公需16学时) 选修模块二(专业科目24学时)
必修模块三(专业科目32学时+行业公需16学时) 选修模块三(专业科目32学时)
学员按照如下要求自主选择课题模块。
1、必修模块中包含行业公需课程,每位学员必须选择,且只需三选一。
2、选修模块可根据本人所缺专业科目学时进行三选一。